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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世界最酷的工作大概是演員、編劇與作家了,
可以在想像力下扮演各式各樣的角色。

一定有很多人覺得我的網誌文章很莫名奇妙,
因為都不知道我文章裡的主角是我嗎?
還是我周遭的朋友呢?

其實有些是,有些不是,
不過大部份只是我個人的想像罷了。
雖然文筆不好,不過將想像轉換為文字還蠻有趣的,
至少能隨心所欲地變成另外一個不同的角色。

我有點懶得回去翻之前寫的文章,
但我只記得有寫過的人物有髮型設計師、
警察、大樹、作家、律師、教授與心理醫生。
寫的題材有童話、上班族辦公室故事、社會現象,
以及都會感情。
這個星期一些因緣巧合,
或許我可以試著寫一些言情故事試試看,
這應該會變有趣的。
如果下次你在這裡看到很露骨的文字時,
看看就好了,別太在意吧。

至於先前寫過的文章,
不好意思,幾乎大部份的文章都我已經隱藏了,
等改天這個網誌要關門大吉,另外找地方營業時,
我再把那些文章開放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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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dvad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