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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看到一篇德州大學教授們,用了五年的時間所寫的研究後,
突然覺得自己的碩士論文無聊至極。
他們所研究的主題是:為何人們想要作愛?
結論是:I was attracted to the person. It feels good.

這耗時五年所得的結論聽起來好像是廢話,
不過這倒是給許多老掉牙的辯解當頭棒喝。
舉例而言,你一定常聽到有人說:
「男生是為性而愛,女生是為愛而性」、
「我追求的是柏拉圖式的愛情」、
「沒關係,性只是我們生活中的一小部份」…
嗯,夠了,這些話有極大可能是bullshit.
從這篇研究中,無論你是男是女,
作愛的最主要因素仍在於「你受對方吸引」,
另外,次要因素為「感覺很棒」、「想享受肉體歡樂」。
總之,這是篇非常肉慾...不...是非常另類的學術研究。

這篇paper總共有熱樂等的31頁,在文末附錄中。
如果想看精簡版的,亦請看文末《Wired》的報導。

附註:
1. Why Humans Have Sex, Cindy M. Meston, David M. Buss
http://tinyurl.com/ypzwvr

2. 《Wired》, Why People Have Sex: It Feels Good
http://news.wired.com/dynamic/stories/S/SEX_REASONS?SITE=WIRE&SECTION=HOME&TEMPLATE=DEFAULT

3.
Cindy Meston's Sexual Psychophysiology Laboratory
http://www.mestonlab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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