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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東西要跟好朋友分享,
這句話對於我這個蘋果愛好者而言,就是對親朋好友們勸敗Apple吧!

我大部份同事並不知道我這個部落格,
因此在對他們勸敗前,我會先蒐集Apple資料、整理心得在部落格上,
之後跟同事聊天時,再能比較有邏輯地對他們勸敗。

這一年來,公司同事們一共買了4台iPhone和1台MacBook.
而且最近好像又要再多加1台MacBook Pro的樣子。
(想想,我應該去跟Apple談經銷抽成才對阿)

但古諺說的很有道理:害人者,人恒害之!
昨天居然自己也敗了一台iPod Touch 32GB.
自己勸敗到自己,我也算是夠白痴的了...

2006年剛到公司時,我完全沒想到有一天會在公司研究Apple,
這跟我們公司所屬產業性質差異太大了!
但自從到了研發單位後,
陰錯陽差下開始思考行動應用對我們公司的機會與衝擊。

於是昨天下班前一小時,
我臨時決定走去台北車站的Apple商店買一台iPod Touch,
給部門同事當作研究發展使用。
嗯...今年「假私濟公」花的錢實在太多了,
人家升遷是愈賺愈多,這兩年我很幸運地一直升遷,
但照顧的人愈多之後,為什麼我有一種愈來愈窮的錯覺?

昨天回到公司時,同事看到我帶了一台iPod Touch回來有些錯諤,
他們大概沒想到我會這麼瘋狂吧?
一個小時前才剛在討論,一個小時後就跑去買了一台回來。
而且還不是給自己用的,是叫他們拿回家測試使用。

有時候執行力這種事情,就是確定方向後就馬上衝了,
這跟一個小時之後就是週末放假一點關係也沒有,
多一個小時前進,我們的工作進度就多領先一小時。
藉由這台小玩具,我們或許將進軍全世界了!
2009年,無論結果如何,我們可是充滿鬥志地正要往前衝呀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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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dvad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