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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'm Not Here.

事實上,我已經習慣了。

下午十分鐘短暫的交談後,又被告知於9天後要調部門,
我習慣了。

花了好多時間適應這裡的生活,
如果今天上晚班,中午12點多出門,
上班到晚上10點30分離開公司,回到家11點多,
洗個澡、收個e-mail、看看RSS就差不多就半夜2點。
然後隔天可能是6點多起床,趕8點的早班。
我習慣了。

星期六、星期天?我已經忘記什麼是週休二日,
我的生活好像被工作給徹底地佔領了。
我習慣了。

我一直以為我這個年紀的男生,應以事業及工作為主,
所以我拚命地工作,投入了熱情、時間,以及所有的精力。
Work hard & play hard, I know.
但現階段而言,娛樂可以延後到明年二月的20天長假,
目前可以做的,只有work hard & hard & harder.
我習慣了。

OK. 這段路來好像得到了些什麼,也失去了些什麼。
我也習慣了。

習慣後,我又要跟現在努力換來的習慣說再見,
再次回到先前早九晚六、週休二日的生活。

新生活...新挑戰...一切重新適應...一切重新習慣。
我會習慣新生活的。

And I'm Still Not He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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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dvad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