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對一個早上剛背的單字,晚上就忘記的人,
強大記憶力一向是我夢昧以求的能力。
而且我猜許多人應該跟我一樣希望自己能過目不忘吧!
否則英語學習雜誌及英語學習課程不會這麼熱賣。

不過晚上閱讀《國家地理雜誌》其中一篇文章倒蠻有趣的,
裡面提到阿根廷作家Jorge Luis Borges的一篇短篇故事《Funes the Memorious》,
中文翻譯為《博聞強記的富內斯》。

故事主角富內斯記得生命中的每個曾經看過事物的枝微末節,
記憶力好到什麼地步呢?舉個例說明:
十二年前的今天晚上十一點,我悠閒地翻閱著四本從圖書館借回來的雜誌,
剛看完兩本《國家地理雜誌》,而泡菜正懶洋洋地睡在我正想看的《TIME》雜誌上,
本來還想叫醒他的,不過看他肚子隨著呼吸很規律的波動,我想他睡的很熟,
好吧!不擾他清眠了,至少還有鍵盤可以讓我寫篇blog.

嗯,就像上面那樣,每件事的每個細節,富內斯先生都記得一清二楚。
但這顆腦袋並不完全,他有些缺點:
他卻無法分辨事情的輕重緩急,也無法進行歸納性的思考。

姑且不論無法分辨及歸納的缺點,想想,如果我明天一覺醒來,
如電影Bruce Almighty般,上天聽到我背英文單字時的祈求,
並賜予我過目不忘的記憶力的話,生活好像會變的十分恐怖呀!
不好的回憶我只想趕快忘掉,最好能像電腦format般徹徹底底地洗掉,
如果老是惦記著失敗、挫折、難過、悲傷的事情,
那人生怎麼過下去呀?一定要往好的方向看。
而往好的方向看最好的方式就是別理那些不愉快的事了。

上述是糟糕的回憶,那如果可以選擇性只將好的回憶全部記住呢?
如果每個愉快的回憶都記憶深刻,隨時歷歷在目的話,
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刻當中,我一定還是忍不住一再回味以往的回憶,
這麼一來反而無法細心去感受現在的一切。
所謂活在當下,與單純的記憶比起來,有些觸碰到內心的感動更值得全心去體悟。

再回頭看
Jorge Luis Borges《博聞強記的富內斯》中的結論:
讓我們有人性的是遺忘,而不是記得。
如此看來,我可以接受我早上背單字,晚上就忘記的差勁記憶力了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rodvader 的頭像
    rodvader

    RodVader

    rodvad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